今天又看到溺水意外 心情總是很複雜 
一方面為他們感到悲傷 惋惜 
一方面又不懂他們為何要把自己陷入危險之中 
因為出事的地點常是危險水域且立有警告牌  且多為學生 
相信學校、家人也都教誡過多次吧
但為何意外還是層出不窮呢? 
已經當媽咪的我 看到新聞時 總是把孩子叫來機會教育一番
但很懷疑他們是否聽進去了
因為我也當過學生 也年輕不懂事過...
(現在想想自己真的很幸運 )
還記得高一時參加國中同學會
一群人說要去海邊玩..好像就是沙崙海水浴場(當時還未列為危險海域)
當時還是颱風天耶!
真是危險重重
雖然當時這些危險都知道
(颱風天不可以去海邊玩)
也提出異議
但群眾同儕的力量很大
大家起哄說沒事啦
也就不敢掃大家的興跟著去了
只是我們幾個乖寶寶離海離的遠遠的
看同學在海裡玩的不亦樂乎
暗自在心裡祈禱可不要有大浪來
我可不想出現在新聞上啊~~
回家媽咪問我們去哪裡玩
也不敢講...
唉~
現在想想 
為了一時的好玩 不想掃大家的興
以為自己沒那麼倒楣
事情不會發生在我身上
如果...只要有一個小小的如果
後果不是你可以承受的了的...
你帶走了自己的生命
把痛苦全留給了所有關心你的人
所以
現在總是告訴孩子
同學說要去玩水 千萬不要覺得爸媽會不答應 所以乾脆不說哦
一方面你們去的地方是不是有危險 我們會幫你評估
有些你以為很安全的地方 其實危險在你不知道的地方
一方面你們只是一群小孩 沒有自救能力
要有大人或救生員 以防萬一
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啊
小孩還小的時候很好教育
通常國中以後就很難聽進去
所以現在趕快


◎【沙崙海水浴場】早在89年就被列為危險海域  ◎


★臺北市政府消防局-防溺須知篇★
如遇發生溺水事件‧請撥119

臺北市危險水域地點
1.外雙溪至善路3段173號對面(涼亭下方)
2.外雙溪碧溪橋下方
3.外雙溪明德樂園至故宮段
4.景美溪動物園至萬壽橋段
5.中正橋馬場町公園附近河域

夏天戲水一般在水中所發生之意外事件,通常有兩個原因:
一、驚恐慌張 ─ 人於身歷險境時,會因緊張而導致肌肉收縮、身體僵硬,而致活動力低。
二、體力耗竭 ─ 不斷之掙扎,將體力耗盡,減少生存的機會。
安全防溺及急救常識

又是夏天到了,水上活動可是大人小孩的最愛,但是溺水預防與急救的常識卻是不可輕忽的…要玩得盡興愉快又能平平安安回家,下列的注意事項千萬別忘記:

游泳安全守則
※從事水上活動前,應先瞭解自己的身心體能狀況是否適合
※選擇有救生員的場所。在開放及有救生人員看守的水域戲水游泳,一旦發生溺水時,才能立即有被救援的機會。此外,應遵守各項警告或禁止標誌。
※選擇適宜的氣候及水溫。
※遵守游泳場所的管理規定。
※學習基本的水上安全常識及能力。
※養成結伴游泳的習慣,避免單獨下水。
※下水前應作熱身運動。

游泳池安全守則
※不要在游泳池邊奔跑追逐,以免滑倒而導致受傷。
※不要任意推人下水,以免被推下水者,受傷或撞傷他人。
※跳水時,應先確定跳台下方是否有人,確認無人後才跳水
※游泳之前,必須做好暖身運動。於游泳時,如果自覺有抽筋徵兆時,應立刻上岸休息。若有遇險或不慎抽筋時,應鎮靜及早舉手呼救或漂浮等待救援。
※在深水區游泳,應注意量力而為。
※戲水時,切勿貿然將別人頭部按入水中,以免造成危險。

海灘安全守則
※應選擇有救生員執勤的海灘游泳。
※在深水區游泳時,應特別注意安全,勿遠離人群。
※兒童游泳,一定要有成人照顧,以免發生意外。
※飽食後及極度疲倦時,切勿下海游泳。
※勿在碼頭、急流區及礁石區等危險地帶游泳。
※不要游離岸邊太遠,須量力而為;如果游得太遠,未必有足夠的氣力游回岸邊。
※若見到有人溺水,請大聲呼救。
※不熟悉救生技術的人,不可因一時衝動下水救人。
※若自已遭遇危險或抽筋時應保持鎮靜並大聲呼救。
※當海灘設有警告或禁止標誌時,應遵守規定,勿強行下水
※游泳中如遇水流,切記應順流斜向游往岸邊,即可靠水流力量輕易靠岸。
※不清楚水域深淺程度及是否有礁石時,不可貿然跳水。
※勿倚賴充氣浮具,並注意浮具破裂洩氣。

河川溪流安全守則
※河川溪流,冷暖溫度相差甚大,應注意身體能否適應。
※當水底狀況不明時,切記不可以跳水、嬉戲,以防不測。
※河川上游設有水壩者,應注意洩洪警訊。
※水底卵石溜滑,深淺不定,應注意失足滑跌溺水。
※勿擅入水庫深水區及禁止游泳戲水區。
※不要在混濁不潔之河流中游泳,以防視線不清而生意外。
※避免在深潭、野塘、積水池(工地)等之深淺狀況不明處嬉遊玩水。

如果真的萬一不幸發現週遭的人溺水時,也應該採取下列的原則:

遇人溺水時的救助方法

※請求協助者
  若非對游泳有自信或接受過水難救助訓練,勿貿然跳入水。
  若溺水者在自己手搆不著之處,可利用周遭物品,如:浮圈、棒子或繩子等物投入水中,令其抓住。
※下水救助前應先說服溺水者沉著下來。
※下水救助時應從溺水者後方進行。
  若溺水者拼命掙扎,救助者必須從後方接近,以確保安全。
  若救助時被溺水者緊緊抱住,可使之一起潛入水中,此時溺水者即會鬆手。
  當溺水者已精疲力盡時,方可考慮由正面接近。
※當溺水者精疲力盡,沉浮水面時,應將溺水者臉部朝上,避免移動頭部。
  當其頭部有損傷時,應以大木板運載,以毛巾固定其頭部後再提起,若溺水者失去意識,可在較淺之水域進行人工呼吸(夾住鼻子,充分地將氣體吸入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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